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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月起南昌公积金停止执行“可提可贷”政策

发布时间: 2016-06-16 09:58:51

来源: 中国江西网

分类: 本地楼市


6月1日,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去年该中心公积金贷款发放和提取金额创下近10年来历史新高。为保证已受理的个人贷款如期发放,个人购房、退休等提取按时支付,下月起,该中心停止执行职工购房“可提可贷”政策,即职工只能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之间“二选一”。

统计数据显示,2015年,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各类提取金额为18.5亿元,发放贷款总额达到29.7亿元,而该中心2015年归集住房公积金只有26.6亿元,释放沉淀资金近20亿元。

与此同时,2016年第一季度,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月均提取及放贷总资金需求量接近4.3亿元,而归集额月均在2亿元左右,资金缺口约为2.3亿元。据悉,该中心的个贷率一直维持在高位运行,4月底个贷率已达到了97.15%,远超出个贷率85%的警戒线,资金十分紧张。

为确保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平稳运行,并保证已受理的个人贷款如期发放,个人购房、退休等提取按时支付,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,按照南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要求,下月起停止执行职工购房“可提可贷”政策。记者了解到,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5年11月停止执行该政策。

停止执行职工购房“可提可贷”政策,即职工只能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之间“二选一”。也就是说,针对同一套住房,职工提取了公积金支付房款的,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;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,不能再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款(含夫妻双方或共同产权人)。原按月划拨及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政策不变。相关规定从7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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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li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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